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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债父不还!苦日子怕什么?以后的苦日子还多着呢!

2017-12-25 周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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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 来源 综合 财经韬略 ID:tttmoney8、齐俊杰看财经、审计署网站



子债父不还!未来或有地方政府破产!


对于一些省市的地方官来说,这个冬天特别寒冷。

 

一场整顿、规范地方债的风暴,正在全面来临!

 

先是有消息说:财政部通报了江苏、贵州两省对部分县市违规借债的整改处分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并对7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处分。

 

随后“审计署”的官网称:财政部已组织核查部分市县、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函至10个省级政府和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建议依法问责处理,目前,重庆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

 

这仅仅是风暴的第一波和第二波,未来肯定还会有更大的动作。

 

毫无疑问,在地方债问题上,中央生气了!

 

为什么生气?因为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出政绩”,不顾地方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各种违规手段“暗中借钱”,试图造成既成事实。让拉动GDP的政绩变成自己的,而偿还责任留给后任官员,或者最终让国家兜底。

 

违规借债的方式有哪些?主要是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而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希望所有的债务都是透明的,只有这样才能风险可控。所以最近几年,国家给地方政府借钱“开了前门”,希望由此“关上后门”。“前门”主要是:

 

第一、把截至2014年末各地不规范的债务,用 3 年左右时间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截至2017年10月末,全国地方累计发行置换债券 10.5 万亿元,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

 

第二、经全国人大批准,2015年、2016 年、2017 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 亿元、1.18万亿元、1.63万亿元。

 

目前发行地方债的权力被集中到了省政府,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失去了自主发债权,不能随心所欲“搞钱”。一些经济增长压力较大的市县,就继续变相发债。

 

对于这些偷偷摸摸搞的“地方债”,一些金融机构不仅不拒绝,还热衷于配合(越是不规范的地方债,利率越高)。因为他们认为有政府担保,将来肯定不会违约。

 

财政部最近在一份报告里指斥这些机构说:一些金融机构推波助澜……对这类项目趋之若鹜,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地方债问题非常重视,提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并把地方债当做“三大攻坚战”之一的“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最新的表态非常严厉:

 

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财政部的这句公开表态更加意味深长:

 

有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

 

近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建议“探索地方财政破产和追责制度”(见“第一财经”。)徐忠在文章里说:

 

中国探索地方政府破产制度,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出了问题,需要明确责任划分。普通民众不应该承担财政破产的损失。


财政破产不是政府破产,治安、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予以保障。地方政府内部应当自我承担损失并强化问责。对决策层要终身追责,普通公职人员的工资、养老待遇也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也就是说,所谓地方政府破产,其实是两个含义:第一,让地方政府摆脱此前无法偿还的债务,让盲目参与的机构个人来买单(给市场一个教训),相当于“重启电脑”;第二,地方政府决策层将被终身追责,公职人员工资、养老待遇受到损失。

 


中国将在什么时候允许“地方政府破产”尚未可知,但这一轮整顿、规范地方债的风暴,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影响是:

 

1、地方政府通过“暗中发债”搞经济建设,基本上会被堵死。正规的地方债发债权在省政府,省政府权威会增加,省级规划影响力大增。

 

2、人口流失、增长缓慢的城市,发展机会将大大减少,因为偿债能力弱,发债责任大,很难获得资金支持。未来他们只能靠有限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发展。

 

3、城市发展差距会加大。人口增长快的城市,经济良性循环,房地产、实体经济都发达,土地值钱、房地产税有条件开征,公共服务会不断向好;而人口流失的城市,则陷入恶性循环。大城市未来对中小城市的“抽血”能力,反而会更强劲。

 

4、地方债风险加大,作为投资者需要远离经济发展落后、人口增长缓慢的省份的地方债。当然,经济落后地区发债成本会上升。

 

不要以为“地方债风暴”跟你无关。银行理财产品很多就购买了地方债,信托产品也是,你的钱随时可能中招;另外,城市发展差异加大、强者恒强,也会让一些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变成陷阱,需要远离。至于规范之后的地方债,将成为中国未来印钞的“锚”,左右我们的货币购买力。


财政部:遏制地方债,坚决打消地方政府中央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地方兜底的“幻觉”


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

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要求,现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堵住“后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坚持分类指导,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财政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增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

二、依法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风险防控体系。

(一)构建法律制度框架。积极配合修订预算法,提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

(二)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自2015年起,每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依法设置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天花板”。

(三)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改变以往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局面,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四)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经全国人大批准,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亿元、11 800亿元、16 300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锁定并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清理甄别认定截至2014年末各地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用3年左右时间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截至2017年10月末,全国地方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0.5万亿元,大大降低地方政府利息支出,避免了地方政府资金链断裂,化解了许多长期积压的“三角债”,降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

(六)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在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开好规范举债的“前门”。

(七)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每年组织评估、预警、通报地方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督促各省级政府制定风险化解规划或应急处置预案,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提请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财预〔2016〕152号),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作出系统性安排,妥善做好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

(九)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督机制。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财预〔2016〕175号),授予专员办就地查处的权力,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机制,实现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

(十)严肃处理和通报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组织核查部分市县、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函至10个省级政府和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建议依法问责处理,目前,重庆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苏省和银监会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同时,分批公开曝光处理结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2016年底以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和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是专题部署工作,在2016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专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严守底线不动摇,摸清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监管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严禁借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三是部署清理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组织核查问责部分市县、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通过持续规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的成因分析

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主要原因是:

(一)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过度举债谋“政绩”,超出财力可能铺摊子,无序举债搞建设。有的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考虑,急于超前发展,只管举债建设、不考虑还钱。这些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的债务缺乏预算约束,“借、用、还”管理脱节,形成企业借债、政府使用、偿债资金无法落实的局面。

(二)项目实施责任不落实。有些地方和部门审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对举债建设项目现金流评估不够,对项目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测算不科学,没有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还款能力,存在风险隐患。同时,还有些项目单位未按项目批复要求落实各项建设资金来源,加剧风险隐患。

(三)一些金融机构推波助澜。有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加上政府背景项目融资规模大,利率弹性小,容易快速提升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奖励,对这类项目趋之若鹜,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一些中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后,通过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回购或保证最低收益等方式,参与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助推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四)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问责不到位。不少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甚至认为违法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有利于地方发展,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问责不到位,约束软化,导致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不断出现。金融监管部门问责金融机构的制度尚不健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财政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一)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地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二是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督促金融机构尽职调查、严格把关,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三是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二)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审慎处置,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一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地方政府规范运用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严禁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严禁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异化为“二财政”。三是持市场化融资和担保。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四)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一是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运作,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充分披露企业及项目相关信息,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二是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三是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督促地方国有企业规范运作,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将公益性事业单位演变为融资平台。

(五)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重点督查和审计。研究出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办法,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省级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金融改革;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加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市场融资自律机制形成;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强化法律保障。

苦日子怕什么?以后的苦日子还多着呢!


2017年的经济工作,可以用三去一降一补来形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其中最让大家难受的就是去杠杆,去杠杆导致了整个投资市场很糟糕,市场缺钱就会利率走高,而利率上升就会让整个的投资市场压力山大,最典型的就是债券的熊市一直延续,而股市今年虽然指数涨的不错,但是个股上赚钱的不多,今年只有2成个股上涨,却有8成股票下跌。所以今年的投资光景其实并不好。那么做投资的其实更愿意看看未来,明年去杠杆还是否会延续呢?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于是有人解读为去杠杆的放松,但是马上中财办的副主任杨伟民就给予了驳斥,他说三去一降一补将是未来五年要坚持的任务,货币政策要始终保持中性,管住货币的总闸门,这也是控制宏观杠杆率的总闸门。



那么我们不妨来看看,去杠杆完成的怎么样了,首先什么是杠杆,杠杆就是借来的钱,借来的钱越多,杠杆就越高。如果你有100块钱,然后又借来100块钱,这时候你的杠杆率就是100%,杠杆率主要是为了衡量偿债能力的指标。中国的整体杠杆率这10年间我们上升很快,这钱借的我们自己都害怕,所以必须要控制。



那么问题出在哪呢,从政府部门的杠杆率来看,这10年从30%涨到了60%,虽然杠杆率涨了一倍,但似乎并非特别高估,跟国际水平比较,我们的政府部门杠杆率也还好,跟那些发达国家比,我们政府借债其实并不多。


但是最要命的是非金融企业,这个债务水平就太高了,2016年底的时候,我们已经高出国际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超过50%,杠杆率超过100%就意味着偿债能力不够,而我们的企业部门杠杆率在2016年保守估计也有150%,远高于美国和日本,甚至高于世界上杠杆率偏高的韩国和加拿大,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企业借了这么多钱?说白了还是货币创造太多,钱太便宜。所以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这10几年大家十分清楚,敢于贷款买房的都发财了,不敢贷款的都远远跑输市场平均水平。所以这就是杠杆的力量,在一个特定货币宽松的土壤里面,他会疯狂的成长。


当然这不能仅仅怪央行放水,很多地产商都把矛头指向了央行,说央行印了那么多货币,房价能不涨吗?其实不然,房地产本身就是一个货币创造的部门,或者说货币的创造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是你的房子先涨价,然后才有贷款,银行给你贷款,央行才要投放更多的基础货币,投放多了,钱多了,房价就更涨,这才是一个货币创造的链条,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人民币升值,大量外汇涌入,到外管局换成人民币入场,我们外汇储备大涨的10年,国内的货币自然也是越来越多,这里有央行的责任,他没有管住这个总龙头,但显然所有的责任都是央行的,也并不客观。



正是看到了2016年底的债务水平飙升,甚至飙升到了经济危机的高度,于是我们终于坐不住了,开始决定去杠杆,2017年的金融监管非常严格,可以用踩刹车来形容,这让企业杠杆的增长完全消失,开始了明显的负增长,政府部门的债务扩张也得到了抑制,但是金融杠杆,在短期内不会消失,因为短期并不会有让财富突然增多抵消杠杆,所以与其说企业端的杠杆下降,不如说是金融杠杆转移了,原有的企业杠杆,都加在了居民身上,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居民端的杠杆从2015年开始一直在上升,保持了一个每年5%的增速,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这两年房地产的火爆,居民端的整体杠杆率已经接近了50%。已经基本达到了欧洲的水平,也是世界平均水平,但考虑到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特殊性,我们的社会负担显然要高出欧洲几个档次,所以这个居民杠杆率已经是一个不低的水平了。如果用家里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你的税后拿到手里的年收入做个比较,我们发现在2014年就已经接近了200%,现在估计得有300%甚至更多。所以居民的偿债能力已经十分堪忧。


综合来看,所谓去杠杆,其实这两年只不过是债务杠杆转移了。这两年企业虽然借钱不容易了,但好在销售还行,回款很快。所以日子也还过得去,明年这种杠杆转移,估计也转不动了,需要踏踏实实的降杠杆了。所以真正的回收货币,抽贷,缩表,应该会发生在2018年。企业会发现借钱很难的同时,销售也会很难的情况。所以企业的苦日子还在后面。这就是去杠杆的下半场,这就要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有储备粮食过冬的准备,而且这儿冬天是全球性的冬天,可能会比较漫长。手里有粮才能心里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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